第六章 狩猎 (第1/2页)
一晃,十天过去了,还是那个小超市,一身黑色风衣的人手一挥,货架上的食物顿时消失了,不用怀疑,这就是李天,大热天的竟然穿着风衣,也不怕热,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装逼要装到底。
在这十天里,李天已经光顾这个超市两次了,东西基本都快被他搬空了。超市门口歪歪斜斜的倒着两具丧尸的尸体,这明显是李天的杰作。走出超市们,剧烈的阳光照射在李天的脸上,从口袋里摸出墨镜,很是风骚的戴上,背上还插了把日本武士刀,这是从玩具店的墙壁上取来的装饰品,不过还是挺锋利的。
这几天李天一直过着独居的生活,因为他并没有发现活人,不是说活人不存在,而是他根本没有走出这片区域,除了出来找食物他就呆在他临时找的住处,这是一栋居民小区,李天住在顶楼,这里以前李天并没有进来过,但是这里却是整个城市比较有名的地方,因为这里住的都是有钱人,俗称黄金区。
李天的住处并不是经过精心挑选的,而是五天前他杀了一只丧尸,在丧尸的身上得到一串钥匙,通过门牌号才找到了这里,还真有点鸠占鹊巢的意思,杀了别人,还要住人家的房子,虽然他并不算人,只能算一具行尸而已。
“刺”的一声,一颗硕大的脑袋飞了起来,黑色的鲜血溅了一地,如果这出现在电影中,那就没什么了,但是这却是出现在现实的大街上,这已经是李天这几天来杀的第三十只丧尸了,现在对于当个的丧尸来说,遇到李天只有被宰的份,虽然丧尸的力气大,但是移动缓慢,身体关节都僵硬了,人类要杀死丧尸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,并不需要花费很大的气力,前提是你有勇气和丧尸肉搏,和面对那张恐怖的脸。
自从八天前李天杀了第一只丧尸,他就克服了内心的恐惧,不当当勇气给了他支持,强大的实力也是他自信的源泉,自从光球消失之后,李天醒来发现自己的力气变大了很多,大概是以前的一倍,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,但是想到脑中曾出现的光球,李天就把这一切归功到了光球身上。
李天并没有想错,玛雅人不仅仅给了他一个储物戒指,而且还顺便强化了他的身体,使他的身体素质提高了一倍,不仅仅是力气,反应能力,视力,听力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,现在李天都有种“天下虽大,我可独往”的感觉。
自从发现自己的不同,李天就有意识的锻炼,因为由于身体素质突然提高,李天发现自己走路也有些不顺畅,拿杯子时也会补小心把杯子弄破。为了适应自己的变化,李天不得不拼命的锻炼,因为他知道,在这末世,多一点能力,活下去的机会就会大一些。
除了寻找食物李天就窝在房间里锻炼,高档住宅区就是不一样,李天竟然在套房内发现了一整套健身器材,李天毫不客气的征用了,这几天他不停的锻炼,效果是显著的,他很快就掌握了自己刚获得的力量,身上原来平平的肌肉现在也变得有些鼓鼓的。
嚓的一声,丧尸的脑袋上多了一个洞,武士刀轻易的插进了地上丧尸的头颅,一只戴着手套的手伸进丧尸的脑袋里搅呀搅的,手的主人好像很失望,拔出手,使劲的甩了甩连在塑胶手套上的烂肉。
这人不是李天还能有谁?自从从光球那知道丧尸脑中有晶石之后,他就有意识的寻找晶石,但是到目前为止他并没有发现哪怕一块晶石,为了找晶石,他不得不忍住恶心,破开丧尸的头颅去找,刚开始他忍不住呕吐,但是现在他已经能够坦然面对了,可见人类的适应能力还是挺强的,或者说李天的神经实在是够大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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